分类:教学公告 发布于 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16:17 部门:教研科 点击数:630
各学院:
教学方法改革工作是学校今年重要工作。为了更好的将学校教学方法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起到示范和推进的积极效果,经决定,学校将开展本学期教学方法改革的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1.通过评价工作,提高教师对教学方法改革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校院实施有效的教学过程宏观管理与指导,调动教师教学方法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通过评价工作,为今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革提供具体的针对性信息,促进教师科学合理地选择教学方法,更好地发挥潜力,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确保课程教学目标的有效实现。
3. 通过评价工作,进一步营造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院系间与教师间的交流,推广教学方法改革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二、评价实施
1.评价组织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方法改革评价工作,成立学院评价小组,结合平时听课情况,认真组织对参与改革教师的评价工作。
2. 评价方式
本次评价方式为三部分:学生评价、教师自评和学院评价。
(1)学生评价
各学院应按学校发放的学生问卷表,组织本学院学生认真填写。学生评价的对象为,本学期修读的教学方法改革课程的任课教师。(见附件1)
(2)教师自评
各学院应按学校发放的教师问卷表,组织本学院参加教学方法改革的老师进行问卷自评,撰写总结,给出自评分。(见附件2)
(3)学院评价
各学院应根据《江汉大学教学方法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在评价小组组织下,针对每位参与教师实际改革效果,给出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同时,撰写学院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学院本学期所做的相关教学方法改革工作、总体评价、突出特征、不足之处以及下学期工作建议。
三、评价时间及要求
1.评价时间
各学院应在7月2日前完成本次评价工作。
2. 评价要求
完成评价工作时,各学院应提交如下纸质材料:每位参与教师学生问卷表、教师自评问卷表(含总结、自评分)、学院总结(内含每位参与教师评价等级)。同时提交教师自评问卷表、学院总结电子档。
工作联系:彭老师 84226308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