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和《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预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本学年教学质量奖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条件分基本条件和选择条件(见附件一),基本条件是所有申报者的必须条件,选择条件分7个方面,满足1个方面可申报二等奖,满足3个方面可申报一等奖。
二、申报条件列举的各项数据或成果,除教学成果奖统计2012年取得的,教学研究项目统计2013年立项的外,其他均指本学年,起止时间为2013年8月-2014年6月,教学工作量可统计到本学期结束。
三、选择条件分7个方面,在某一方面取得多项成果,只算满足1条。如在实践教学方面,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且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只能算满足1个方面的条件。在满足相同条件时,取得成果级别高、数量多的优先推荐。
四、各学院应在去年预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本学年教学工作实际,从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全体教师中重新遴选最终申报名单,一、二等奖不设比例,但合计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8%。
五、申报教师应如实填写《江汉大学2013-2014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或批文、发表文章复印件等)1份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并将最终推荐名单及其申报表在院内进行公示。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填写本学院推荐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汇总表(见附件三),连同教师填写的申请表1份于6月1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交汇总表电子版。
教务处
2014年3月27日
附件一:江汉大学2013-2014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条件.doc
附件二:江汉大学2013-2014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doc
附件三:江汉大学2013-2014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