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支持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升教学研究能力和水平,更好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面向全校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紧紧围绕国家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热点话题、教育部最新教育教学改革举措,如:现代产业学院,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虚拟仿真实验(实践)建设,建设“金课”提高学业挑战度,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业评价考核系统性推进,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和模式,第二课堂建设与管理,学风建设等,立足我校办学实际,针对我校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
二、申报条件
1.40岁以下(含)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申报人限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正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
2.已申报过教研课题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评审与公开
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遴选推荐基础上,教务处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复核,确定立项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1.申报教师填写《江汉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青年教师专项立项申请书》(附件1);
2.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单位)组织对申报材料等进行汇总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集中于11月23日前将《江汉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青年教师专项立项申请书》(每项一式一份)和《江汉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青年教师专项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同时提交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电子版一份;
3.各学院(部门、单位)将申报书、汇总表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上粘贴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复印件。
五、项目实施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切忌空泛,既要有一定理论基础,又要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对学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按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对学校教学改革提出近期和远期切实可行的参考性建议。
2.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视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给予一定专项研究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论文发表、小型研讨会等。
3.项目成果形式必须有结合江汉大学实际的研究报告及具体实施方案,不强制要求公开发表教研论文。
工作联系:彭思怡老师 84226308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5日
附件(在教务管理群中下载)
1.江汉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青年教师专项立项申请书
2.江汉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青年教师专项立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