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弘扬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导青年教师自我锤炼教学专业技能,主动参与教学改革实践,积极探索教学途径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水平,学校决定举办2019—2020学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9—2020学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张英副校长、李卫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校工会、人事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各学院的分管教学副院长或分工会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周昕任主任。
二、参赛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经历,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参加预赛,决赛阶段各学院按照参赛人数的10%确定人选,不足1人最少一人参赛。参加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得一等奖者不再参加。
三、竞赛组别
竞赛设文科组、理科组和临床医学组3个组别。
四、竞赛时间
(一)预赛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4月,由各学院组织开展;
(二)决赛阶段:2020年5月,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五、竞赛内容
决赛阶段的竞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现场答辩3部分组成。
(一)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分两个部分进行:
1.总体(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与此相对应的(20个节段)教学PPT,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现场抽取节段的教学设计:比赛当天,选手现场抽签确定的参赛节段(参赛节段为选手报名提供的20个节段中某一个)。在给定的三小时内,完成该节段的教学设计(该节段与前后内容的衔接也要有所体现)和课堂教学演示环节所用PPT,并提交打印稿(选手签字确认)。参赛者只允许携带教材和一本相配套的工具书,不得携带其它任何参考资料。竞赛现场提供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和纸张,不提供网络。选手所用计算机均安装了常用办公软件,如需其它专业软件或者教学辅助工具,请在报名表格中备注栏里详细说明。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课堂教学
此环节规定时间为20分钟。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摩者进行课堂教学。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无线鼠标等教具。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现场答辩
此环节规定时间为5分钟。参赛者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 选手的参赛课程不得少于24个理论学时。
2.文件中提到的“节段”,特指课堂教学环节20分钟内的教学内容。参赛课程在20章以内的,要求节段覆盖所有章,章可以重复。20章(含)以上的,节段所选章不能重复,即每一章仅能选一个节段。
3. 现场教学设计时,选手所携带的教材或工具书中不得事先准备竞赛相关内容。
4.临床医学组的具体参赛要求参照此办法,由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
六、评分方法
(一)决赛成绩评审采用百分制。分值组成为:总体(20个节段)教学设计及PPT 12分,竞赛抽取节段现场教学设计8分,课堂教学75分,现场答辩5分,总计100分。
(二)决赛评审工作实行实名制。选手得分计算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
(三)决赛当天竞赛成绩当天公布。整个赛事结束后,选手可以查阅本人单项评分结果。
七、竞赛奖励
(一)本届竞赛按照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本届竞赛设竞赛优秀组织奖。凡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竞赛,且党政领导重视,竞赛效果显著,青年教师参赛率达到80%以上,均可申报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工作,在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成立竞赛工作小组,加强对竞赛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并落实好每个阶段的工作。
(二)深入发动。各学院要加强组织并大力宣传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要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争做新时代好教师,争创“双一流”新业绩的思想高度,以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的实际行动,认真做好全员发动和动员工作,并以此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为契机,开展群众性的岗位练兵和培训活动。
(三)精心组织。各学院要认真抓好思想发动、针对性培训、竞赛准备等环节工作,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组织严密、过程有序、工作有效。
九、附件
附件1-1:江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课程汇编本(封面)
附件1-2:教学节段目录(范例)
附件1-3:江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总体(20个学时)教学设计及(20个节段)PPT评分表
附件 1-4:江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场教学设计评分表
附件1-5:江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
附件1-6:江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场答辩评分表
附件1-3:江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总体(20个学时)教学设计及(20个节段)PPT评分表.doc
附件1-4:江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场教学设计评分表.doc
教务处 校工会
人事处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