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选题
1.学生可从学院提供的参考题库中确定选题,也可以在老师指导下自拟选题。
2.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属于公共管理的专业范围,尽可能与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社会实际相结合。
3.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提交的论文选题进行审查,初步确定后报教研室主任审定。
4.论文选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二、论文指导
1.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应当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和高尚的学术道德。
2. 指导教师应把论文指导的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方面,使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任务如下:
(1) 指导学生确定论文选题、拟定研究和写作计划;
(2) 推荐主要参考资料与文献,指导学生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
(3) 听取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
(4) 定期答疑,检查督促学生的论文进度;
(5) 审阅学生毕业论文,提出修改和评审意见;
(6)指导学生参加论文答辩。
三、论文写作
1. 写出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本选题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进程计划等。开题报告得到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方能开始论文的写作。
2. 按开题报告确定的计划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采集和整理数据。
3. 论文要有一定的创新性,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内容充实,材料可靠。
4. 不得弄虚作假,严禁买卖论文以及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一旦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现象,将取消作者参加论文答辩的资格,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毕业论文的规范要求:
(1)语言流畅,图表清晰,技术性错误不能超过千分之一。
(2)正文不少于8000字。
(3)论文的排版格式必须符合学校教务处推荐的文科毕业论文排版模式中规定的格式。(可在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或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查询下载)
(4)用16开纸按照下列顺序打印装订:①目录;②毕业论文题目;③中、外文内容摘要;④中外文关键词;⑤正文;⑥参考文献(不少于15项,参评优秀论文的至少有一篇外文参考文献);⑦附注或说明。
四、论文答辩
1. 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答辩的论文必须在答辩前十天送交答辩小组。
2. 院教学委员会全面负责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根据情况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论文答辩。
3. 答辩程序
(1)学生向答辩小组报告毕业论文的相关情况,包括本课题的研究现状、目的、意义、研究方法、基本内容及创新点等。
(2)答辩小组的老师围绕论文的内容提出总共不少于3个问题。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五、成绩评定
1.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的学风、论文质量和答辩水平为依据,既看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又要看学生的创造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重视学生答辩时的表达能力和其它有关情况。
2. 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小组参考指导教师的意见,最后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评定成绩。其中优秀论文的比例控制在论文总数的10%左右,由答辩小组提出初选名单,院教学委员会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名单。
3. 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成绩一律以零分计;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六、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9日前确定论文选题。
2.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点在公共管理学院论文开题报告答辩。
3.2019年3月1日前写出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
4.2019年4月17日前完成论文定稿,打印装订后送交3份给学院教务办公室,答辩的其他材料(材料册)填好后同时一并提交。
5.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点在公共管理学院进行论文答辩。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