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定期发布制度,不断提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水平,在总结2013年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现就编制2014年度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要求
(一)要以客观数据为支撑,加以科学分析。质量报告要提供反映学院教学质量状态的客观数据,并根据科学的教学理念和质量目标对数据信息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研究,以此来反映学院一年来教学质量发展的动态趋势和发展成效。支撑数据应规范、有效,可按照《江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规范》(附件1)以附表形式呈现。
(二)要揭示问题,提出改进举措。质量报告要在客观反映学院教学质量的同时,反思并揭示学院在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三)要紧扣质量主题,提出质量目标。质量报告要阐述学院当年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目标和达成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质量目标。
(四)要通过典型事例,彰显质量成效。质量报告要重点列举学院当年的重大教改项目、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提升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最有意义和价值的典型事例,并阐述其建设成效和对质量目标的贡献度。
二、编制文本要求
要通俗易懂,增强可读性。文本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正文部分篇幅应控制在1.2万字以内,正文结构规范请参见《江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结构规范》(附件2)。
三、编制相关要求
各本科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总结上年质量报告编制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人,建立健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发布机制,于11月27日前将质量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审核。
工作联系:丁 玲 84226308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
bgs/质量报告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