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

发布者:吴瑰发布时间:2012-12-30浏览次数:6596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开课学期

建议修读学期

管理学原理

3.0

48

1

微观经济学

3.0

48

2

初级会计学

3.0

48

2

管理信息系统

3.0

48

3

宏观经济学

3.0

48

3

市场营销学

3.0

48

2

中级会计学

5.0

80

3

财务管理

3.0

48

春、秋

4

成本会计学

3.5

56

春、秋

4

税法

3.0

48

4

管理会计学

2.0

32

5

高级会计学

4.0

64

5

审计学

3.5

56

6

毕业论文

8

8

8

双学位课程达到30学分的,可以发辅修证书;修读完全部学位课程达到50学分(含毕业论文),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该专业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