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化管理为抓手,促进创新实践人才培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30浏览次数:2764

分类:图片新闻    发布于 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14:29   部门:Super User    点击数:1159  

---我校首次启动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系统认定工作

3月25日,我校召开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会议,讲解了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系统的功能及操作流程,并部署相关工作。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各学院分管教学、学生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教办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该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信息化管理正式启动,2013级、2014级学生将首次参加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系统认定。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在教师指导下或独立进行学科竞赛、学术科研、技能培训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绩,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为了确保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系统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于2014年10月出台了《江汉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江校教【2014】36号),同时研发了“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系统”,在教学网络管理系统中加入了创新实践学分管理模块,实现在网络系统中进行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审核认定、计算、统计及毕业资格审核。同时,教务处还将对各学院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发布管理员、学生系统操作手册,完善系统设置;各学院将成立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由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部(教研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涵盖竞赛、科研、技能、专业和创业五个类别,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达到5学分,其中科研类至少达到2学分,创业类至少达到1学分,这将作为毕业审核条件之一。该项工作以后将在每学期的的第一周至第七周中开展。首次工作安排在本学期第十三周前完成。

我校设置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制度已多年,随着全面实行学分制和“三性”人才培养方案的确定,学校对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要求也逐步提高。由于创新实践学分涉及全体学生,具体到各学科、专业,创新实践能力的具体要求和内涵并不一致,实施的时间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信息量和工作量很大。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现信息化管理,能高效地完成繁重的学分认定、预警、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实现教学信息处理的公众化、共享化,能极大地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系统认证能有效地规范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活动,促进学校及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充实、完善各类创新实践活动项目;各学院进一步开放实验室,强化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大学生科研项目支持力度,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吸收更多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健全从校级到国际级的多方位、立体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体系,为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提供丰富的机会,保障学生能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必需的学分要求。  

在学分认定工作会上,教务处童幸生处长指出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系统的使用适应了信息化管理需要,适应我校管理权限向学院转移,希望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重视这项工作,发挥学院各方面整体力量来开展好学分认定工作。管理员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提醒、预警,使所有学生达到毕业学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