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28浏览次数:3886

分类:教学公告    发布于 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09:17   部门:实践科    点击数:1831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一)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由学院直接负责组织结题工作,于5月24日前完成并结题。

1、立项项目的学生将《江汉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附件1)及成果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查、验收、并签署结题意见;各学院可采取结题报告会、成果展示、经验交流总结会等形式组织好2012年度项目验收和总结工作;并推荐本学院1-2篇优秀学生科研项目工作总结至教务处备用。

3、5月24日前,学院将所有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表》、成果材料电子档、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电子档及《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项目《结题报告表》签审后返回学院。

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一级文件夹:***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材料

二级文件夹:1、***学院学生科研项目成果材料;

                  2、***学院学生科研项目工作总结(注明推荐的优秀项目总结);

                  3、《江汉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可不收)

二级word文件:***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二级excel文件:《***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于9月27日前完成学院结题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请结题验收,学院按一般项目结题程序完成工作后,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校于十月进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重点项目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原则上第一作者是学生。

2、公开出版的中篇、长篇文学作品(包括小说、电影、电视剧本、报告文学等)或个人文学、艺术作品集。

3、以其它形式结题的(如专利,实用成果等),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或有一定成效的软科学研究成果,需提交相关部门鉴定证书。

4、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科研成果评选中获等级奖。

二、项目成果提交形式

1、提交《江汉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重点项目一式二份),同时,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一篇(电子档)(编写要求见附件3)。

2、成果材料以标准A4幅面打印件形式提交,同时,提交成果材料电子文档。

3、成果首页应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完成人、合作人、学院、专业及年级。

4、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照片、功能调试视频。

5、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

三、几点说明:

1、学校将对学生科研成果进行重复率情况抽检,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2、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结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先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行。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3、结题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项目资助经费的报销工作,专款专用。

4、做好所有项目的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保管好项目材料。

 

 

附件:1、syk/江汉大学2012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doc

        2、sjk/2012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3、sjk/学生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编写要求及学院工作总结内容.doc

  

 

                                                 教 务 处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