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周前,学院确定预选课程,完善课程信息,教师简介信息。
第6周,学生网上预选课程。学生选课咨询日活动同期进行,咨询日期间学生必须向指定导师咨询,意向选择的跨学院(学科)课程请到该课程承担单位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注意本学期选课规则的变化:学生在预选阶段选择的课程,才能参与该课程的正选补选,否则无该课程正选补选资格。学生预选课程清单由导师签字确认,学院负责收集备查。
第7-8周,教务处根据预选结果,抽查具体预选数据失败情况。各学院根据学生预选结果确定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确定开设课程、任课教师和实践教学环节时间,报教务处审核。
第8-12周,教务处组织相关课程承担单位确定部分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的排课时间模块。各承担单位根据模块时间安排及各专业特点编排课程。实验类课程一般安排下午或晚上及周六、周日。4月29日前所有课表编排完毕。4月30日-5月5日核对课表,学院公布所开设课程的课表供学生网上了解。课表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予改动。
第12周,学生网上正选课程。
第13-14周,根据学生正选结果,调整课堂容量,增开学生需求量大的课堂,或者取消未达到规定开课人数的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整已选课程的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公布正选结果。
第15周,学生网上补改选课程。
第16-17周,学院调整处理选课失败学生的选课结果。学生需下载表格填写请导师签名核实后交予各学院教办,教办酌情给于调整。非本院承担课程的调整请与课程承担单位沟通处理。
第18周,打印学期教学任务书。教务处公布最终课表,教师和学生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