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下选、排课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为了规范学分制下选、排课工作流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执行计划分解环节
分解执行计划,需要理解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熟悉课程体系以及课程性质,搞清学分制选课环节(包括预选、正选和补改选)。
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课程类别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集中性实践环节。在每类课程中又有必修和选修课程性质。一般而言,必修课程必须选修通过;选修课程比较多,学生只需选修应完成的学分课程即可。
“开课学期”中春、秋开设的课程每学期都会开设,“开课学期”中仅春或者秋季开设的课程和集中性实践环节,按照要求隔学期开设。不及格学生下一学期可以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以再次修读该课程。
执行计划分解包括三个部分内容: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集中性实践环节。必修课程和集中性实践环节必须开设,若有变动,应申请课程变更报告。
学分制预选过程是:学校提供本学期可开设的所有课程(没有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信息),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要学习的课程。
学院统计好课程的选课人数,最终确定课程是否开设以及开设课程的课堂容量。
二、课表编排阶段
为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分配课时量,遵循教学规律,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课表编排采取集中编排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及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分散编排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以及集中性实践环节的方法。目的在于合理解决通识教育课程之间以及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之间的冲突,加大学生成功选择需要课程的机率。
课表编排中,集中编排的通识教育课程有大学英语、大学体育、“两课”、军事理论、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基础课程有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为了促进以上课程的协调排课,将全校各学院分成六个教学单元,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学校教学单元组成表
教学单元 | 组成学院 |
甲单元 | 商学院(根据需要可进一步划分为两小单元) |
乙单元 | 人文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学院 |
丙单元 | 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
丁单元 | 设计学院(根据需要可进一步划分为两小单元) |
戊单元 | 机建学院、物信学院、数计学院 |
己单元 | 医学院、化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 |
1. 课表编排一般问题
⑴每星期排课7天, 每天按12课时排课,上午4课时(1、2、3、4节),下午4课时(5、6、7、8节),晚上4课时(9、10、11、12节)。时间从早上8:20起到晚上9:30止。同一课堂一周内课时安排应隔天错节, 时间合理。周学时为单数的, 应按单双周排课。一般情况下上午不安排三节或四节连续上课。
⑵同一课堂,原则上应只设置一条教学任务,多个上课节次在排课过程中完成,无正常理由不得为同一课堂设置多条教学任务。
⑶周四下午5-8节为学生活动时间,不能安排学生上课。
⑷专业课程的重修课堂尽量与本年级必修课程的课堂错开,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重修课堂,建议安排晚上或者周末上课,避免与其它非重修课堂产生上课时间冲突。完善学生听课请假制度,当学生出现重修课堂与本年级必修课程的课堂上课时间冲突时,若冲突时间不超过课程学时数1/3,允许学生申请免听。
⑸学院在确定实践教学环节周次时,某些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周次较少(1-3周),原则上可以安排在第17-20周。某些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因客观原因必须安排在学期中间,相应的其它课程除大学外语、大学体育、“两课”、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外,应错开此实践教学环节时间进行排课。特定专业所在学院也可与通识教育课程承担学院协商开设特定课堂错开实践教学的时间。
⑹如果多专业进行同一实践教学环节,如《工程训练》,则相关专业与实践教学单位协调,确定不同专业的实践教学时间。如果专业人数较多,学院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将学生分组安排不同实践教学时间。
⑺通识教育课程编排完毕后,一周应至少预留出两个完整的下午时间安排实验课程。对于学时数相对较少的课程,如40学时的课程可以安排1-16周和1-4周次(1-4周排在下午或晚上),留出5-16周可以安排实验课。48学时的课程可以安排1-6周和1-8周,其中1-8周次可以与其他课程的9-16周次相匹配。
⑻对于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及课内实验人数一定不能突破,突破后实验室没有相应的设备给学生做实验。
2.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见下表)。
年级 | 分级类别 | 单元 | 组成学院 |
2010,2011 |
A、B | 甲 | 商学院 |
乙 | 人文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学院 | ||
戊 | 机建学院、物信学院、数计学院 | ||
己 | 医学院、化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 | ||
C、D | 丙 | 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 |
丁 | 现代艺术学院 | ||
2012,2013 |
综合 A、B | 甲 | 商学院 |
乙 | 人文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学院 | ||
戊 | 机建学院、物信学院、数计学院 | ||
己 | 医学院、化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 | ||
艺体 A、B | 丙 | 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 |
丁 | 现代艺术学院 |
大学英语在同一教学单元内,根据不同级别的学生人数设定不同级别的课堂和课堂数。在教学单元内相同年级的课堂时间相同,地点不同;不同年级的课堂时间不同,地点不同。不同教学单元内之间的课堂时间错开,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也便于教师单课双讲。
3.“两课”教学涉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课程,原则上开设课程按计划安排。(见表2)
两课的排课形式基本上与大学外语相同,30%左右的课堂排在7-12节时段内。同一单元内的“两课”与其他通识教育课程(必修)不相冲突。
表2 “两课”教学学期分布表
学期 | 甲单元 | 乙单元 | 丁单元 | 丙单元 | 戊单元 | 己单元 |
第一学期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二学期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第三学期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第四学期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 |
4.大学体育(包括体育专项)和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排课仍然分甲、乙、丙、丁、戊、己六个教学单元编排课表,排课形式基本上与大学外语相同。其中大学体育尽量安排在3-4节或7-8节,有条件的课程也可安排在9-10节。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48学时,每周两次)其中一次尽量安排在晚上9-10节。
5.高等数学与大学物理等涉及到部分学院的必修课程,应与上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充分协商,统筹规划,确定开课数量和具体时间。(因为此类课程学时量大(一般三次/周),故尽量将其中一次安排在9-12节时段内。)
6.通识教育课程中的公共选修课程原则上安排在晚上9-12节,同一课程鼓励教师开设双课堂。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讲授类型的通识教育课程,每学期都开设供学生选修。
7.若以上课程涉及教学资源紧缺(包括教师、场地和设备等),一个教学单元内可以再次分两个时间段进行教学。
8.第18周,各学院将填写后的《双语教学申报表》《外聘教师申请表》《新教师开课申请表》《教师开新课申请表》《江汉大学多媒体课件审查汇总表》《双语教学统计表》《外聘教师汇总表》交注册中心。
三、选课环节
选课前学生认真阅读、理解所在专业对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广泛咨询专业导师,充分了解课程信息、任课教师简介等各方面信息,对科学合理选修课程十分重要。
1.学院应利用“专业导论”教学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学习人才培养方案,理解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项要求,制定好自己的学业规划。
2.学校设立学生选课咨询周,咨询周时间与网上预选课程同期进行,学院积极组织,充分准备。学生认真做好选课前的咨询,特别了解跨学院(学科)课程的课程简介信息(先修课程要求),解决自己的疑难问题。根据自己的学业规划积极参加预选,确保预选结果真实反映自己的学习要求。
4.课程课表确定后,学生应依据课程的开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依照先必修,后选修,先专业课程,后通识课程的顺序,合理适度的选修课程。学生每学期选课最低不应少于16学分,最高应不超过35学分。原则上在26-28学分为宜。选课期间关注网上选课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调整自己的选课。
5.对于必修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课程,通过扩大课堂容量,解决上一年级学生再次修读问题。
6.网上选课开放时间内,学生在校内、校外任何联网的计算机上均可登录江汉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有条件的学院提供机房供学生选课使用。
7.艺术类专业的大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是阶段性授课的,不同于其它采用学期授课的课程,由于时间限制,阶段性授课课程与学期授课课程无法合理的同时选择。因此艺术类专业的大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应尝试采用学期授课的形式以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8.适度补改选限制。学分制的实施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相对自由选课的状态下达到最佳学习效果。需加强导师指导在学生选课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使学生了解如何进行比较、分析和取舍,明确确定选课过程中正选阶段与补选阶段的操作。因此在网上选课结束后,适度对学生已选课程进行补改选。
9.选课期间关注网上选课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调整自己的选课。
四、选排课工作进度安排
第5周前,学院确定预选课程,完善课程信息,教师简介信息。
第6周,学生网上预选课程。预选时间为10月10日-10月17日。学生选课咨询日活动同期进行,咨询日期间学生必须向指定导师咨询,意向选择的跨学院(学科)课程请到该课程承担单位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学生预选课程清单由导师签字确认,学院负责收集。
第7-8周,10月18日-10月22日,教务处根据预选结果,抽查具体预选数据失败情况。各学院根据学生预选结果确定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确定开设课程、任课教师和实践教学环节时间,报教务处审核。
第8-11周,10月23日-11月13日,教务处组织相关课程承担单位确定部分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的排课时间模块。各承担单位根据模块时间安排及各专业特点编排课程。实验类课程一般安排下午或晚上及周六、周日。11周前半周所有课表编排完毕。11月14日-11月16日,11周后半周核对课表,学院公布所开设课程的课表供学生网上了解。课表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予改动。
第12周,学生网上正选课程。
第13-14周,根据学生正选结果,调整课堂容量,增开学生需求量大的课堂,或者取消未达到规定开课人数的课堂。公布正选结果。
第15周,学生网上补改选课程。
第16-17周,学院调整处理选课失败学生的选课结果。
第18周,打印学期教学任务书。教务处公布最终课表,教师和学生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
第18-19周,2010级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办申请办理重修选课。
第20周,各学院收集学生选课记录统计表,统计表需学生本人填写签字确认。
注: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0级学生除公共任选课外其它课程均不参与网上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