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教学公告 发布于 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11:37 部门:教研科 点击数:527
各学院:
根据《江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江校教【2012】9号)文件要求,第九周至第十二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要求、检查时间,认真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讲求实效,切忌走过场。
二、紧密结合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和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指标,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检查工作。
1.围绕课程建设,重点检查80门立项在线课程建设完成情况,新增专业、新设置课程的大纲完善情况,执行计划分解情况,课程视频介绍完成情况,学院课程过程化考核执行情况;
2.围绕专业建设,对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专项评估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编制专业建设年度报告(详见具体通知);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版),提交近三年设置新专业建设需求报告;
3.围绕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总结工作,撰写学院《2014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详见具体通知);
4.围绕实验室建设,开展省级实验示范中心、高校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自查工作,统计实验室开放情况;
5.围绕实践教学,开展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合同协议续签工作、学生科研清理工作、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统计工作,学生创新实践环节学分登记工作,2015届学生毕业论文的审核工作等检查。
6.围绕学分制推进,开展新一届导师制实施、学生选课、培养方案执行、大类专业分流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三、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和评估与督导中心将开展相关专项检查活动,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考评复核、在线课程建设、实验教学情况、论文审核、教学秩序等方面。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提交期中总结报告和相关建设报告。
工作联系: 凌老师 84226308 115648392@qq.com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