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客观公正有效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根据《江汉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江校教【2014】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 2014—2015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管理办法》及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学院组织教师填写《江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明细表》、《江汉大学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二、学院考评工作组整理、核准教师所填信息,处理存在争议问题,并根据《江汉大学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评价表》、《江汉大学教师教学听课评价表》、《江汉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三项得分情况计算、填写《江汉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登记表》。
三、考评结束后,学院内公示教师考评结果。
四、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考评工作组提交《江汉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4日前。
五、学校考评组根据教务处、研究生处、高职学院等部门提供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学生评教成绩、校督导办公室提供的督导评分等材料复核考评成绩。
六、学校考评组复核后,公示学年度教师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宜
1. 学生评教分数由教务处提供;
2、督导评分由校督导办提供;
3. 学院考评小组保留教师提供的考核材料复印件备查;
4. 有关考评表格及计算方法详见《管理办法》附件。
工作联系:丁玲84226308 邮箱825895786@qq.com
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与评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