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申报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万亮发布时间:2015-01-30浏览次数:3711

分类:教学公告  发布于 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16:19 部门:Super User    点击数:730   

各学院:

为推进学校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本年度拟设立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设立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各学院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群。

二、建设内容

  (一)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五)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三、建设经费

   学校本年度暂设6个“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专项资金支持,每个项目建设经费为2万元/年。

    “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必须满足“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二)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和较为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三)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四)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合作协议。

五、相关要求

  (一)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各学院依据“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推荐学院相关的本科专业(近五年设置的专业除外)。

(二)已经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专业,不在本次推荐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专业需要提交《江汉大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任务书》一式二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发送电子文档至841648089@qq.com.

  (四)本批次“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

工作联系:丁玲     84226308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30日
jyk/江汉大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