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2浏览次数:3184

分类:教学公告    发布于 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16:42   部门:教研科    点击数:681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继续开展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专科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岗人员,各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办工作人员以及教务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掌握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履行本职工作职责业绩突出,各部门反映良好。在落实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无差错。

3.教学(含实验教学)档案管理规范、健全,分类合理。随机检查各类教学信息及材料能准确及时提取。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及管理研究,促进教学管理水平提高。

三、评选程序及表彰

1.由各学院(教务处)单位推荐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14年12月16日前将名单(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教务处组织审查,初步确定本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名单。

3.名单拟定以后,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提出。

4.公示期后,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推荐名额

单位

限额

单位

限额

商学院

6

法学院

4

教育学院

3

人文学院(含语委办)

4

美术学院

3

音乐学院

2

设计学院

3

机建学院

5

物信学院

4

数计学院

3

化环学院

5

医学院(含附属医院)

8

生科院

3

外语学院

4

体育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护理学院

4

高尔夫学院

1

国际教育学院

1

高职学院

1

继续教育学院

3

教务处(含工程训练中心)

8

 

                  














                                  
                                                     教务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