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鄂教高〔2013〕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开展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需求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培养“三性”人才。
二、制定基本原则
坚持适应性原则,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间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坚持前瞻性原则,包含适度超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急需的内容;坚持特色性原则,凸显专业建设的区域特色和学校特色;坚持整体性原则,努力实现学科专业的层次、数量、类别等结构上的整体优化。
三、制定总体要求
以“三性”人才培养目标为规划制定的总体要求,传统专业要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坚持宽口径和厚基础;品牌特色专业要注重“做精、做强”; 文科专业要注重应用性和实用性,积极面向第三产业改革前沿;理学专业要注重“科教协同”,把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成果转化为专业教学内容;工科专业要注重结合区域产业经济发展,面向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导向。其他相关专业要立足本专业特点,避免同质化倾向。
四、制定规划周期
2014至2020年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 基本情况分析
1.已取得的建设成就
2.优势及特色
3.需要努力方向
(二) 建设与发展目标
1.建设与发展背景分析
2.建设与发展思路
3.建设与建设总体目标
主要包括:专业数量、招生规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总体建设目标等。
4.具体规划目标
主要包括:专业设置规划、重点建设专业规划、新办专业建设规划三方面内容。
(三) 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建设投入、教学管理、教学改革、队伍建设、设施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拟采取的措施等。
六、交稿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8日前,将纸质档与电子档交教务处教研科。
工作联系:84226308 丁 玲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