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办:
1.请各学院核对2013-2014-2学期拟开公共选修课程清单(附件1),确定课程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如果下学期照常开设,请在相应课程“是否续开”栏目中标明√,并在人数栏中填写预计人数。以后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人数少于50人的不开设。不续开课程的请标明ⅹ;如果某门课程永久不开,请注明“永久不开”字样,教务处以后不再下该课程开课清单。为增加选课资源,根据近年学生选课情况,对于预计选修人数超过150人的课程,为保证教学效果,建议任课教师增加课头,在“是否同意增加课头”栏目中标明√。请各学院最后定稿以纸质及电子稿形式统一交教务处教研科。如有以往已经开设但没有列入清单的课程,请各学院添加拟开课清单并加以注明。
2.如有新开课程,请在“2013-2014-2学期拟新开公选课专用表格”(附件2)中详细填写各项内容,同时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稿教学大纲。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试讲准备,届时由教务处组织试讲(说课)。
3.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开设2门公选课程。
4.新开公选课原则上为24学时,1.5学分,学时、学分一旦确定,不得修改。
5.为了保证学生选课的顺利进行,各位老师保证此次调整在下学期一定执行,不得随意停课。
请各学院在9月30日前将调整后的开课清单、拟新开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交教务处教研科。
工作联系:凌明成 84226308
教务处
2013年9月12日
附件1:2013-2014-2学期拟开公共选修课程清单.xls
附件2:2013-2014-2学期拟新开公选课专用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