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江汉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结合近年来教学质量奖评选情况,现将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完成学年度额定教学工作量,无教学事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两学期学生评教成绩在85分以上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在实验教学方面,注重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并参与指导学生参加实验竞赛取得省级以上奖励。
(二)在实践教学方面,在实习模式、实习内容和实习方法上有改革创新并有较大突破,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指导老师。或者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或所指导的学生在学校确定的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三)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认真指导学生科研和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研项目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奖励,或者其他专业委员会、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奖励。
(四)在教学研究方面,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近3年主持过市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的项目取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五)在教学改革方面,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教书育人事迹突出,承担教学方法改革重点项目,且验收合格。
(六)在教学质量方面,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全校所公认,能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表率,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者省级以上教学奖励(包括教学比赛、多媒体制作比赛等)。
(七)在本科质量工程建设方面,主持过两项以上的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作为省级项目第一负责人,建设成效显著。(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实践基地等项目)。
满足以上条件任何一条的,可申报二等奖,满足三条的可申报一等奖,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教师总数的8%。
三、评选程序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所在系(教研室)推荐,填写《江汉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申请表》,一式3份于3月22日前交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在认真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并于3月26日前在学院(部门)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于4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须交申请表各一式3份、单位推荐汇总表1份及所有材料电子档)。
3.教务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申报材料在教务在线进行公示,安排专家听(说)课,抽查相关材料。7月初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一等奖人数不超过获奖总数的8%。
4.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
附件1. 江汉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各单位推荐限额
2.江汉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申请表
3.江汉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8日
附件1.
江汉大学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各单位推荐限额
单位名称 | 推 荐 限 额 | |
推荐总数 | 其中:一等奖数 | |
商学院 | 8 | 3 |
法学院 | 3 | 1 |
马院 | 3 | 1 |
教育学院 | 3 | 1 |
人文学院 | 6 | 2 |
艺术学院 | 6 | 2 |
机建学院 | 5 | 2 |
物信学院 | 5 | 2 |
数计学院 | 6 | 2 |
化环学院 | 5 | 2 |
医学院、附属医院 | 9 | 3 |
生科学院 | 3 | 1 |
体育学院 | 5 | 2 |
外国语学院 | 7 | 3 |
现代艺术学院 | 3 | 1 |
卫生技术学院 | 6 | 2 |
工程训练中心、军事教研室、就业指导教研室、图书情报教研室 | 2 | 0 |
附件2、3(下载)教学质量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