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江校教【2012】9号)文件要求,第9—13周为常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要求、检查时间,认真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讲求实效,切忌走过场。
二、紧密结合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和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指标,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检查工作。
1.围绕课程建设,重点检查立项在线课程建设完成情况,认真检查每门立项课程建设进度以及结项验收课程应用情况;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更新情况。
2.评估整改工作,根据评估反馈意见,结合学院目前情况,提交整改进度落实情况。
3.围绕实验教学,开展实验课堂教学规范、实验教学环境、实验室开放及实验室安全等专项检查工作。
4.围绕实践教学,开展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协议续签工作、实习教学过程、实习计划、总结、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方面进行检查。
5.围绕学分制推进,开展新一届导师制实施、学生选课、培养方案执行、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制订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三、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和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将开展相关专项检查活动,主要包括:在线课程建设、评估整改落实情况、实验教学情况、教学秩序、教研活动、教学文件检查等方面。
四、相关要求。 教学文件专项检查包括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及课件等,各学院应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自查并提交专题报告,届时教学督导将进行抽查。
工作联系:宋子振 84226308
江汉大学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