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业领域,根据《江汉大学辅修学位管理办法》(江校教〔2021〕28号),学校决定招收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报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2、2023级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培养模式
1.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学生除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接受主修专业的教育外,跨本科专业大类接受我校开设的另一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教育,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体系;
2.主办学院(负责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所设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的教学计划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负责学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等工作;
3.学校对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
三、招生专业
序号 |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位授予门类 | 辅修专业学分 | 主修课程 |
1 | 商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46 |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等 |
2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50 | 以知识产权为特色,主修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 |
四、辅修学习要求及安排
1.学生应严格按照相关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并完成规定学分;
2.辅修专业报名面向2022、2023级两个年级,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分年级单独开班。辅修专业课程主要安排在周末、寒暑假时间进行教学,上课时间可能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存在冲突,建议学生合理安排;
3.如辅修专业报名未达到开班人数要求,关于是否开班、开班形式及选课安排则另行通知。
五、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1.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且修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并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满足学校对外语课程要求的各项条件,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0 以上;
2.金融学专业辅修课程达到28学分以上、法学专业辅修课程达到30学分,未修完辅修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或者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则只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六、收费
本次报名学生只收取正常课程学分学费,每学分80元,不收专业注册费。根据选课情况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学分学费同步收取。
七、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时间、程序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1日10:00至2024年1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从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操作见后文附件。
附件:1.辅修报名流程辅修报名流程.docx
2.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辅修人才培养方案.rar
教务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