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子振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1655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强化教学秩序,推动各项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决定从第九周开始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12周(425-518日)

二、检查方式

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学校将通过组织校领导带队检查和抽查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成效。

三、检查内容

常规检查以《江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要求的各项检查内容为主,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检查。

在加强常规检查,规范和保证正常教学的秩序的基础上,本学期重点对以下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

(一)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二)教研活动及教学研究项目开展情况;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学习对标情况;

(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工科专业学院);

(五)学院在线课程建设推进情况;

(六)日常教学及管理薄弱环节,如学生作业布置及批改、辅导答疑情况;本科导师学业指导;学生出勤率、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等。

 四、自查上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认真撰写总结报告,报告应突出重点,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突出成效,尽可能以数据、表格等形式简洁明了反映工作成绩和问题,总结提交截止时间为522日。

工作联系:丁玲84226308841648089@qq.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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