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人工智能(AI)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学校“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提升我校本科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智慧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立项范围
1.申报课程应为学校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须在2026年8月前已完成至少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践实验类课程等。
2.学校重点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级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核心课程;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特别是线上、混合、虚拟仿真类);有丰富的线上教学资源、知识图谱建设基础的课程;“人工智能+”教育改革项目的课程。
3.已认定校级智慧课程的不再参与本次智慧课程立项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在近5年讲授申报课程2轮及以上,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智慧教学有一定的理解和实践经验。
2.课程团队架构科学合理,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成员均应具备良好师德,教学经验丰富,具备一定数字素养,能够将AI技术深度融入教学,拥有一定的线上课程建设经验,分工清晰明确。
3.同单位申报的相同课程仅可推荐1门。
二、立项原则
1.先建设后认定。教师依据《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模板》(附件3)自主开展课程建设,学校定期择优认定,课程建设期为半年。
2.人工智能教学导向。突出人工智能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构建智慧教学应用场景,全面赋能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各环节。
3.持续迭代升级。建立“建设-应用-反馈-优化”机制,及时更新课程资源,实现课程内容、教学模式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协同提升。
三、组织与管理
请各单位仔细研读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填报要求,做好申报和推荐的组织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建设要求的课程予以立项。立项培育建设的课程,学校将划拨专项建设经费,每门课程支助专项建设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专业公司协助课程团队建设课程和技术与平台使用服务开支,立项课程应尽快完成建设,学校将组织验收,最终确定校级智慧课程名单。
四、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于10月30日前统一提交《2026年智慧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1)、《2026年智慧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报送至教务处建设科。
联系人:王老师,84226308
附件:1.2026年智慧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2026年智慧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3.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模板
教务处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