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汉大学2026年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本科教育教学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汉大学2026年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客观评估各学院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成效,发挥考核的导向与激励作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26年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本科教育教学部分考核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立德树人优先原则:将师德师风建设与育人成效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突出教育教学的本质要求。
2、目标与成果并重原则:既考核年初目标任务的达成情况,也注重年度实际工作成果与质量,兼顾过程与实效。
3、分类与特色结合原则:结合不同学科专业特点设置差异化评价标准,鼓励学院结合自身优势打造办学特色。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流程全程公开,接受全校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可信。
二、考核范围
学校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涵盖两大一级指标及对应二级指标,另设特色加分项与减分项,具体指标及分值参照附件《江汉大学2026年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本科教育教学部分实施细则》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因学院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或招生专业数等因素导致限项指标分配不均,进而影响相关得分项的原始分值,教务处将在最终核算时引入相应的人头系数进行折算,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合理。
教 务 处
2026年9月22日
附件:
江汉大学2026年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本科教育教学 部分实施细则
一、日常工作(16.5分)
1、修订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2分)
按规定要求按时完成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计2分,迟交扣0.5分;因自身原因对培养周期内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变更,每次扣0.5分,如自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未及时报备,导致学生推免或毕业等事项受到影响的,当年该项工作直接扣除2分。
2、提交年度教育质量监测数据(2分)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年度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计2分,迟交扣0.5分。
3、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管理及抽检工作(2分)
(1)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按学校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和成绩,未按时提交过程文档或成绩,扣0.2分/次。
(2)教育部毕业论文抽检数据勘误率:勘误1-10条扣0.2分,11-20条扣0.3分,21条及以上扣0.5分。
(3)有教育部反馈评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扣2分。
4、学生科研活动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分)
(1)未按时提交校级学生科研项目、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立项及结题材料,扣0.2分/次。
(2)上一年立项的校级学生科研结题率排名前1-5名学院计1分,6-10名计0.8分,10名及以后计0.6分。
5、学科竞赛组织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分)
(1)按照学校分配指标完成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报名数量,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成功报名提交的项目数量(按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统计)计算完成率,排名前1-5名学院计1分,6-10名计0.8分,10名及以后计0.6分。
(2)组织《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比赛,及时提交总结材料等,未按时提交或审核获奖情况及总结材料,扣0.1分/次。
6、教学运行工作(含计划、排课、选课、考核、成绩登录及调课率)(2分)
日常指标计分:出现以下情况,每项扣0.2分,该项目扣至0分为止。
(1)教学计划制定:①计划制定时间内,读取培养方案后,某专业必修课无故调整大于等于5门;②计划制定时间结束,进入排课环节后,某专业必修课无故调整1门及以上;③课程未按规定时间录入教学进度表1门及以上。
(2)排课: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课,或进入选课环节后无故调整1门及以上;②排课时,1门及以上必修课遗漏计划内班级;③排课错误,出现不合理的班级冲突、教师冲突、教室冲突等真实冲突,导致选课受到明显影响。
(3)选课:①必修课批选错误,出现整班漏批选;②选课通知、培训不到位,出现整班学生未按时参加选课或选课明显错误。
(4)课程考核: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课程考核材料,或考核组织混乱出现严重失误。
(5)成绩登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或成绩登录错误率较高,影响学生权益。
(6)调课率:评价期内两个学期中,任意一个学期学院整体非因公调课率超过3%且无合理理由。
7、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2.5分)
按时、准确完成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计2.5分。出现漏审、错审等情形,每例扣0.5分。
8、学业预警相关工作(2分)
按要求完成学业预警工作,计2分。未及时开展或预警材料不完整,每次扣0.5分。
9、成绩单、学籍档案等材料归档(1分)
按规定完成成绩单、学籍档案等材料归档,计1分。缺失或错漏每项扣0.2分。
二、特色工作(38.5分)
1、专业内涵建设(8.5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8.5。
(1)专业认证:申报当年每专业计10分,专家进校考察计50分,通过认证当年计200分,通过期内每年计50分。
(2)积极推进专业调整:主动停止招生专业,每个专业计10分;专业列入学校年度预警名单,每个专业扣20分。
(3)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国家级每项计100分,省级每项计80分,市级每项计50分。开设微专业,每个计10分。
2、教学改革成果(4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4。
(1)教研项目:获批省级每项计30分,市级重点项目每项计10分、一般项目每项计5分,校级每项计3分;每结题1项,省级计10分、市校级计5分。高等教育学会项目参照市级项目计分。
(2)“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项目获批每项计80分、通过验收每项计50分;省级项目获批每项计30分、通过验收每项计20分。
(3)教学成果奖:获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50分、40分、30分、20分;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计200分、150分、100分。同一成果按所获最高奖项级别予以计分,不重复累加。
3、课程建设(4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4。
(1)课程思政示范课(案例):国家级每门计100分,省级每门计50分,校级每门计5分(获批当年计分)。
(2)立项建设一门校级智慧课程计5分,建成一门智慧课程计20分;立项建设一门校级虚拟仿真课程计10分,建成一门计30分。
(3)获批一门省级智慧课程计50分;入选全国人工智能案例计80分,入选省级人工智能案例计50分,入选市级人工智能案例计25分;在全国知名公共平台上线一门课程计25分。
(4)承担并开设1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程计10分。
(5)开设1门公共选修课程计5分。
4、教师教学能力(4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4。
教师参加A/B类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0/50分、120/30分、80/15分;获省级分别计60/30分、40/20分、15/8分;获市级分别计20分、10分、8分;获校级分别计5分、3分、2分。
同一赛事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等级计分。
(2)荣获本科教学校长奖计100分,提名奖计50分。
(3)教学团队:国家级计100分,省级计70分,市级计20分。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国家级计80分,省级计50分,市级计20分。
5、产教融合人才培养(4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4。
(1)获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当年计100分,运行期评估合格计80分;成立校级产业学院,当年计50分,运行期评估合格计30分。
(2)开设产教融合课程,每门计5分。
(3)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每项计10分,结项每项计5分。
(4)毕业论文(设计)校外导师生师比:第一名学院计20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得分计入本项最终得分。
6、教材使用及发展(4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4。
(1)教材建设: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获批当年每部计150分;主编的省级规划教材获批当年,每部计100分(同部教材取最高等级计分);主编公开出版数字教材每部计100分;与企业、行业合作主编实践应用型纸质教材并出版每部计50分。减分项:立项教材未按期结项,每部减10分。
(2)教学资源建设:依平台当年建设上线教学案例每个计5分,上线后取得良好使用效果每个另计3分。
(3)教材选用:院系优秀教材选用品种占比和近三年新版教材选用率,两项排名第一计100分,依次递减3分。减分项:马工程课程教材“应选未选、应用未用”,每门课程教材减20分。
7、学生高水平创新成果(6分)
该项目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6。
(1)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奖:
A+类竞赛: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团队成员排序前2者,分别计60、50、40分,其他团队成员减半计分;“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团队成员排序前2者,分别计60、50、40、30分,其他团队成员减半计分;省级获奖在同级别上减半计分。
A类竞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每项负责人分别计40、30、25、20分,其他团队成员减半计分。
B类竞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每项负责人分别计10、8、5分,其他团队成员减半计分。
同一赛事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等级计分。同一竞赛取该竞赛全校成绩前十项计分。
(2)学生科研成果(学生以第一作者):
论文:T类及以上每篇计100分,A类每篇计60分,B类每篇计30分。
专利:发明专利每项计4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20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6分。
软件著作权:每项计6分。
8、三率综合情况(3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升研率 + 四级累计通过率 + 体测通过率)/ Max(升研率 + 四级累计通过率 + 体测通过率)× 3。
(1)毕业班学生升研率(含国境外高校读研)= 考取研究生人数(含推免)/ 毕业班总人数 × 100%。
(2)毕业班学生累计外语四级考试合格率:非艺体类以425分计,艺体类以390分计,外语类专业按专业四级通过成绩统计,小语种非艺体类以60分计、艺体类以55分计。
(3)毕业班学生体测通过率 = 体质健康达标人数(教务系统登记成绩≥60分)/ 毕业班总人数 × 100%。
9、强化教学(1分)
学院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开设学业帮扶或学业提升课程,取得一定成效。开设公共课,每门计1分;开设专业课或参与公共课学生管理,每门计0.5分。
该指标最终得分 =(学院综合得分 / Max综合得分)× 1。
以上为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