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宋子振发布时间:2018-03-06浏览次数:4336

各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教研活动是教师探索教育教学工作规律,交流教学经验,增强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研活动,强化对全校教研活动的管理,促进教研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研活动的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对教研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江汉大学教研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江校教【20096号),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努力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解决实际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才培养,聚焦课堂教学,明确教研目标与任务,针对性开展教研活动。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以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效果为着眼点,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概括凝练并探索规律。

二、进一步明确教研活动的内容

要将日常布置工作、一般工作总结等事务性会议与教研活动区分开来,教研活动应以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能力,促进专业与课程建设,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为重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1.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学校各类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牢固确立质量意识,提升教学水平,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2.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教学改革等开展教学研讨,加强教学建设与改革,促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策略、创新教学方法,推进混合式教学改革。通过集体备课、听说说课、规范设计教案、开展助讲培养等多种途径提升教师授课能力。

4.综合各种教学评价结果,组织专题研究,剖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寻找改进对策,共性问题统一整改,个性问题分类解决,不断提升教学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教研活动的管理

1.教研活动要求每学期不少于8次,以教研室、系部开展,亦可根据研讨内容需要跨系部、学院邀请人员参加。

2.各学院应开学第一周进行布置,要求系部、教研室围绕学校本年度教学工作要点、重点和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活动计划(参考格式见附件),经学院审核后于第三周结束前交教务处备案。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于315日前提交。要求每次活动必须做好记录,在学期末将记录材料上交学院保存留档。

3.学院(部)对本单位开展的教研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教研活动如期开展,取得实效,并对教研活动记录材料做好留档保存,以备学校检查。

4.根据《江汉大学关于领导及专家同行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管理办法》(江校教【201750号),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学督导中心专家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教研活动计划,随机参加与检查各单位教研活动情况。

5.各单位要留存每次教研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教务处将汇总通报各学院(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对优秀教研案例和经验在全校进行推广。

  

  

  

                                                          教 务 处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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