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
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
一、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武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光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张光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调动等工作中为他人说情打招呼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光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光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5-04)
2.湖北经济学院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梅华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
2015年至2021年,梅华任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利用分管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条款、给业主评委打招呼、泄露评委信息、指使请托人恶意举报等方式,帮助请托人中标,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梅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6-19)
二、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昆明某高校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胡某某在某期刊上的两篇论文由他人代写,2022年,胡某某将该两篇论文用于破格申报副教授职称。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某某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胡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自处理执行之日起2年内,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外出培训进修等方面的资格。要求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检讨,并进行校内通报。(来源:云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 发布时间: 2023-05-19)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张家界市供销联社党组书记袁宏卫等人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问题。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袁宏卫率理事会主任陈海涛,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张祥云前往武陵源区某社区开展走访慰问。中午,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袁博安排袁宏卫等人在某餐厅用餐,并邀请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作人员邓涛、社区党总支委员邓学华参加。席间,邓涛提议喝酒并提供酒水,6人均饮酒。2023年4月,袁宏卫、邓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祥云、袁博、邓学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海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06)
2.湖北循礼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涂同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犯受贿罪等问题。
2010年至2019年,涂同坤担任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北供销华西农产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期间,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4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中标工程项目及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涂同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6-25)
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以案说纪”(四)
情形一:在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案例:某市直单位副局长胡某,经常聚集一些下属干部私下聚餐,企图以此在单位内部建立一个听命于他的独立王国。这些成员唯胡某马首是瞻,在饭局上溜须吹捧、为他出谋划策,胡某为笼络成员,作出安排职务晋升、调动等承诺。胡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胡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解读:如何理解“在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上下级、同事之间以拉关系为目的违规组织饭局,长此以往容易在党内滋生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上下级、同事之间对于存在搞拉帮结派、互相利用权力谋取利益、有明确请托事项等情形的饭局,不能参加。
1.违反相关规定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反复强调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拉帮结派。
2.纪律处分、政务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4条均规定,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一旦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警告直至撤职的政务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3-23)
情形二: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单位、个人的吃请支付费用
案例:某区残联理事长石某在宴请朋友后,安排与区残联有业务关系的某企业支付宴请费用。几个月后,石某和区残联副理事长孙某等人又接受与区残联有业务关系的另一企业宴请。石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孙某被诫勉谈话。
解读:如何理解“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单位、个人的吃请支付费用”?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落实,“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一些领导干部“不吃公款吃老板”,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有的私营企业主之所以愿意为单位、个人的吃请支付费用,说到底看中的是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是为了拉近与领导干部的关系,甚至“围猎”领导干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4条关于禁止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警告直至撤职的政务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3-30)
情形三: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案例:某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稽查四处处长金某带领干部周某,会同某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谢某,在对辖区内的某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后,于当日午间,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金某、谢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项。
解读:读如何理解“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1.违反相关规定
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如果在公务活动之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就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2.纪律处分、政务处分
如果领导干部有这样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4条关于禁止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领导干部警告直至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警告直至撤职的政务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