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我校有60名申请学生符合赴香港参加暑期学习交流条件。2023年6月15日,教务处组织了面试,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担任评委。根据考核结果,以下35位同学获得赴香港交流学习资格,现予以公示:
王 昱 | 谭心琪 | 吴宝锴 | 沈懿轩 | 冯诗媛 | 陈子瑄 |
钱杜花蓉 | 许奕淇 | 张筱影 | 熊芷睿 | 熊忠佳 | 李莹倢 |
赛 烨 | 彭辉映 | 周佳仪 | 汪 芒 | 李 过 | 郝若渝 |
马嘉浩 | 程思维 | 李志高 | 王若溪 | 黄 茵 | 黄雨田 |
郑欣鹏 | 王艺凡 | 欧阳希宇 | 李家豪 | 来红晶 | 吴静蕾 |
李以陈陈 | 赵雅程 | 韩俊宇 | 田 镁 | 路佳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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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以上同学不符合选拔要求,请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程老师(行政楼115室)。非书面和非实名反映不予受理。
已公示学生因举报不符合条件或者自愿退出,在成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依次替补同学一并公示如下:
宋雯青 陈雯婕 吴仕隆 曾俊杰
所有进入面试的同学都非常优秀,希望此次未能入选的同学再接再厉,争取在以后的项目中胜出。
接受学校荣誉教育的学生有5人获赴香港学习交流资格,前期分别由炳灵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学院进行了公示,不属此次公示范围。
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