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发布者:宋子振发布时间:2026-06-12浏览次数:10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26〕1号)相关要求,经遴选审核、学校审定,拟推荐“‘双减背景下小学科学教育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申报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成果完成人:周昕、张岩、黄静、凌明成、吴欢、刘佳佳,成果完成单位:江汉大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以上结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6122026618日(共计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该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异议的内容。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件请于2026年6月18日前送江汉大学教务处教学研究与综合科,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27-8422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