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教研科发布时间:2017-11-21浏览次数:4081


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加速建设适合学校的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促进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组织管理的有效转变,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一)通过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云端开放式课程教育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推动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交流合作,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提高优秀教师社会知名度。

(二)以在线开放课程为载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辅助式教学、混合式教学和全程在线翻转课堂教学的信息化教学模式,将课程跃升至深度探究、互动与实践的新高度,不断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三)依托现有引进课程资源教学共享平台,融通先进教学理念,继承前沿信息科技,共享优质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学校特色、能展现学校水平和实力的在线开放课程;逐步建立一种教学理念开放、教学内容开放、教学形式开放、教学评价开放的新型教学模式——开放式教学模式,构建一站式、开放式、可扩展的在线课程教学及管理平台,形成校内课程开放、校外课程引进的多样化在线课堂,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发展。

二、建设要求

(一)整体性建设。基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整体把握课程设计,对现有课程教学设计、单元内容、知识结构、课程资源、评价体系等进行改革,以符合网络化教学习惯。

(二)开放性建设。基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碎片化、交互式、拆分整合等特点,丰富教学媒体资源、模块化教学内容,按课程难点、重点和易错点设计知识点,通过知识点开展教学。

(三)团队性建设。基于课程团队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的充分理解,分工细化,责任明确,确保课程学术性、技术性和上线效果。

三、申报立项

(一)申报立项范围。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重点遴选范围: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省级、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师资水平较高的课程。

(二)立项条件

1.课程申报负责人原则上是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需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点将知识碎片化并重新编排,合理运用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

2.课程申报负责人及团队必须接受建设前培训考核,基本熟悉在线课程建设、应用及管理理念,基本掌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同时在学校课程资源管理平台提交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选用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考核办法等材料。

(三)立项评审。课程申报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课程资源管理平台提交已有课程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发文确定立项。

四、建设流程

(一)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6个月。

(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内应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各项工作,并适时向学院、学校上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

(三)制作步骤

1.对课程进行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模式设计、知识点编排、资源呈现方式设计、课程互动设计等);

2.撰写课程设计脚本,并将脚本中涉及的多媒体资源,包括PPT、图像、动画、录像、、拓展资源、文本等系统整合,安排拍摄和编辑授课等视频资源;

3.后期编辑、加工、测试,组织已修读该课程学生试学评价;

4.提交学院、学校评审验收。

五、建设经费

对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给予经费支持,经费开支范围为:教材建设费、资料费、印刷费、耗材费、调研差旅费等,电子课件、数字化教学资源制作、题库建设费等,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等,课程建设劳务酬金(主要用于学生),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建设费用。

六、运行管理

(一)结题验收。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1.专家评审。从课程建设内容的科学性、教学设计的合理性、学生用户体验、教学资源技术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给予缓通过、基本通过和通过三个评审结果。

2.效果评价。组织专家、同行教师、学生等在学校课程资源平台网上评价检测,给予评价意见或建议。

3.上线标准。缓通过课程不予上线,基本通过课程可上线作为辅助式教学,通过课程可上线开展混合式教学和全程在线翻转课堂教学。

(二)上线管理

1.上线要求。开课学院负责归属课程的运行管理,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在上线期间专人负责线上答疑、组织讨论、作业批改、线上考试等环节的教学活动。

2.课堂安排。辅助式教学课程全程安排在实体课堂,可借助课程平台教学;混合式教学可安排2/3学时在实体课堂,其余学时借助课程平台教学;翻转课堂教学可按每8学时安排2学时在实体课堂,其余学时借助课程平台教学。

3.课时补贴。上线教学教师课时补贴按以下标准计算:辅助式教学课程教师课时补贴按总学时课酬标准乘以1.2系数计算;混合式教学教师课时补贴按总学时课酬标准乘以1.5系数计算;翻转课堂教学教师课时补贴按总学时课酬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此补贴自课程经学校评审确定上线资格起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七、其他

(一)年审制度。学校对在线开放课程实行年审制。对审查不合格的课程,责令其下线整改或降低上线等次;复查合格的课程恢复开放上线,复查仍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上线资格。

(二)知识产权。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课程负责人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纠纷,由课程建设团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课程建设完成后,在线开放课程的知识产权归课程建设团队、团队所在学院、学校三方共有。未经第三方同意,其他任何一方不得在本校以外转让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