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江校教〔2024〕29号)、《江汉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江校研〔2025〕9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学生高水平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单位及人员范围
经学校统一选拔推荐,获奖单位为江汉大学,获奖人员为我校在籍学生的竞赛奖项;集体奖项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籍学生。
(二)时间范围
2025年度学科竞赛,本次申报为集中申报2025年度获奖成果,且须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自然年度内参赛并获奖的成果(获奖证书时间原则上应在2025年自然年度内)。
(三)赛事范围
本科生参照《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江校教〔2024〕29号)及2025年度《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江教务〔2025〕3号)执行;
研究生依据《江汉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江校研〔2025〕9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对照相应管理办法,对学生申报的竞赛成果严格开展初审工作。学院初审内容包括赛事是否为奖励赛事、证书真实性、奖项级别核对等;本科生成果报送教务处,研究生成果报送研究生院;本科生、研究生混合组队且列入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的集体项目,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 年 5 月 8 日下班前,将预审通过的以下材料按要求规范报送:
材料1:《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励申报表》(附件1)
材料2:《江汉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申报表》(附件2)
材料3:佐证材料(按学院提交顺序命名编号,规则为:序号+第一成果人姓名,严格遵循该命名规则,确保与汇总表提交顺序一致,便于复审核对)。
本科生奖项材料报送材料1及对应的材料3至教务处实践科,研究生奖项材料报送材料2及对应的材料3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并按规定公示。
此外,学院申报材料,其中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送的电子档,同步申报表还需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纸质版。
请各学院严格把控提交时间,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励申报,不再受理补报。
四、注意事项
(一)团体奖项由获奖证书上排名第一的主持人所在学院申报,奖金发放至第一获奖人,由其根据团队实际贡献情况统筹分配。如证书上排名第一的主持学生已毕业,由获奖证书上团队内其他成员代领奖金,请将奖励金发放人姓名及学号填入附件表最后两列。以上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免影响发放。
(二)佐证材料须包含完整清晰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图片。
(三)项目性质(集体项目/个人项目)以教务处、研究生院最终认定为准。
(四)同一成果已享受学校其他类别奖励的,按照就高原则认定,不重复发放奖金。
(五)同一竞赛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认定,不重复计算。
(六)请严格按照文件规范填写奖项类别与级别,奖励发放以此为最终依据。
江汉大学教务处 江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3:关于公布2025年度《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