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江校教【2012】9号)文件要求,第9—13周为常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鉴于此次检查与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倒计时工作方案时间交叉,具体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一、重点教学工作检查
(一)教学秩序
1.教师教学情况,包括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是否规范齐全;是否按教学进度计划进行授课;课堂教学效果如何;有无迟到早退及调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辅导答疑情况等;
2.学生学习情况,包括迟到旷课、课堂纪律情况;学习是否认真;作业完成情况等;
3.实验实习情况,是否按计划进行;教师指导情况等;
4.教学实验实训设施情况。
(二)教学档案及评估材料准备情况
1.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规范,建档情况;
2.近三学年特别是最近一学年期末考试试卷批改、装订、归档情况;
3.迎评基本备查材料准备,包括本学院教职工、学生名册;毕业论文(设计)清单、试卷目录;课程及实习安排表;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等;
4.迎评汇报材料准备,主要包括汇报PPT评估材料,学院自评报告、教学文件材料及支撑材料等。
(三)预评估问题整改情况
按原通知要求整改。
二、专家进校考察准备情况
(一)迎评倒计时工作落实情况及责任分工情况;
(二)师生宣传动员情况及纪律要求;
(三)专家来学院考察的汇报准备情况、考察线路安排及沿途汇报是否落实;
(四)教室、实验室及办公室等场所环境卫生;教学文件材料、支撑材料及相关设备摆放;学院接待人员培训等。
三、其他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根据学院特点,开展自查工作,并于12月5日前提交期中总结报告;各本科学院请结合迎接审核评估情况,于12月1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工作联系:丁老师84226308QQ 841648089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