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研科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次数:1506


各学院(部门):

为了做好2023年我校市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学校内涵发展。支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背景下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与改革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等公共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等研究。

(二)体现教育现代化方向。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研究,国际化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究,高校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的研究。

(三)发挥引领性作用。支持结合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教学改革研究;支持对标“双高计划”和高水平城市大学特色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对象: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鼓励跨学科、专业团队联合申报。负责人原则上要求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科级职务),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2. 申报限制:有武汉市教育局立项在研课题(包括教研、科研、产学研)和湖北省教学研究项目在研课题的教师不得申报。

  3. 申报程序:各申报教师按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由各学院根据下达的申报数额组织评审后,集中报送教务处。

三、填写要求

(一)申请书中申请课题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1031,原则上三年内结题。

(二)汇总表一栏“完成时间”按照“202xx x月”的格式填写。

四、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评审后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将签字盖章(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汇总表纸质档1份,及与上述纸质版一致的电子档提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4室)。

(二)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54日。

附件:附件1:武汉市市属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江汉大学2023年市属高校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doc

附件4:2023年市级教研项目申报限额.xlsx


教务处

20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