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研科发布时间:2017-05-23浏览次数:2149

为了做好2017年我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坚持创新引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坚持整体推进,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内涵建设水平。

二、立项原则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2017年大学体育专项及大学英语专项项目实行统一布置、评审,按同等标准、同质同效的办法予以评审立项。

、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主持人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含主持人)。已承担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7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各学院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少于80%

五、填写要求

1、申请人应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申请书简表》各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请书简表》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六、申报时间

各学院汇总有关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档,于2017610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过期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凌明成84226308

  

教 务 处

2017522

  

  

附件:(在教务管理群中下载)

1.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表

4.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