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江校教【2012】9号)文件要求,第9—13周为常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鉴于此次检查与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时间交叉,具体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要求、检查时间,按常规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校教[2017]3号)文件,开展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及落实工作;
三、严格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江校教[2017]4号)文件,做好学院动员、推进和计划安排工作;
四、严格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开展校内本科学院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江校教[2017]6号)文件,做好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严格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预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校教[2017]5号)文件,做好学院本科教学文件材料准备工作,配合学校专家组进学院考察;
六、严格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校教[2017]7号)文件,做好学院候选人评议和推荐工作;
七、严格按照本年度教学工作要点,做好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在线课程建设、毕业设计(论文)、虚拟仿真实验室、实习实践基地等方面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八、其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根据学院特点和本通知第一条,开展自查工作,并于5月26日前提交期中总结报告;各本科学院请结合迎接审核评估情况,于6月3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工作联系:凌老师84226308 115648392@qq.com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