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2学期关于做好课程终结性考核相关工作暨常态化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汪友清发布时间:2025-06-17浏览次数:69

各学院(部):

  课程考核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学习过程和课程考核管理,稳步推进学校教学评价改革,促进课程考核管理规范有序,按教学安排,本学期集中设置期末考试轮次。同时,根据前两个学期开展的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学校期末考试期间考风有明显改善,为促进考风持续向善向好,自本学期起常态化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应以课程目标为依据,考核内容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检验学生课程目标的达成度。课程的考核形式、成绩构成比例及考核标准应与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表述一致。

  2.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开设多个平行课堂的同一门课程,其考核方式、考核要求应相同。课程重修的考核要求应与初修的考核要求相同。

  3.所有课程终结性考核不得占用上课时间,即不得采用“随堂考”作为终结性考核,必须在结课之后,另行安排时间考试。

  4.课程以考试进行终结性考核的,原则上采取纸质试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或使用标准机  房进行上机考试。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使用个人手机、电子平板、电脑等设备进行闭卷  考试,确有需要的,须提前申请。

  二、考试轮次设置

  1.非考试周

周次:7-8周、11-12周、15-16周

时段:10:20-12:20、13:40-15:40、16:00-18:00、18:20-20:20

  2.考试周

周次:18-19周

时段:9:00-11:00、14:00-16:00

  三、排考要求

  1.以考试作为终结性考核的课程,应由课程承担单位在考前2周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考试编排。

  2.以纸质试卷进行考核的需将试卷样卷装袋密封交付指定点印制,学院(部)应派专人送卷、取卷、保管,严防试题泄露。样卷交付时间至少在考前2周,所有试卷样卷交付时间不晚于第14周周五下班前。

  3.原则上周末不安排考试(计算机上机考试除外),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期间和法定节假日不安排考试。

  4.各学院(部)应合理安排课程考试时间,尊重教学规律,在考试周范围内平均分布考试安排(给学生预留充分的复习时间)。

  5.排考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即J01-J06教学楼内的多媒体教室。机考、绘图、艺体类等需要特殊场地的除外。

  四、考风考纪教育

  1.考前做好困难学生帮扶,并积极组织或申请承担单位开展课程辅导答疑。工作往前做,提前预先预测(早布置早安排),不要等问题出现再行动。

2.加强教师监考工作培训,同时做好学生诚信应考教育。每学期至少集中召开1次监考教师培训会。利用主题班会,每名学生至少接受1次考风考纪主题学习。对监考过程中不履职尽责或工作疏漏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江汉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进行认定和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江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

3.考试期间,教务处、学生处共同设立考风考纪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为J03A108,安排各部门工作人员、各学院辅导员全天值守,随时处理考风考纪相关工作。

4.加强考试防作弊管理。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安排人员视频监考。公共课增加安检环节,监考教师使用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或其他通信和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考试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监考、巡考安排

  1.每个考室设置两名监考人员,考试学生超过 60人的考场应增加监考人员。

  2.监考人员应佩戴监考牌,提前30分钟到课程承担单位指定位置领取试卷、考场座次表、考场记录单等相关材料,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监考迟到时间从规定的领取试卷时间开始计算。

  3.非考试周期间同时安排视频监考,考试周期间安排视频监考和巡考,由教务处根据排考情况,组织各学院(部)相关工作人员参与。

  六、监考注意事项

  1.按时领卷到考场,并进行考前准备。

  2.认真核实学生身份,强调考试纪律。

  3.在监考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巡视考场,维护考场秩序。

  4.坚持原则,对违纪行为敢抓、敢管、敢处理。

  5.做好试卷交接工作,避免出现试卷丢失的情况。

  6.监考公共课程时注意提醒考生粘贴条形码。

  7.具体要求见附件《2024-2025-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注意事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本单位期末考试组织管理与考风考纪教育计划,统筹本学院(部)的考试任务布置、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辅导员、教学秘书均应参与此专项工作。

  2.加强持续改进。各课程承担单位须认真回顾、反思同门课程上一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改进,尽量避免问题连续出现,真正做到持续改进。

  3.加强正面引导。根据考风考纪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监考老师、学生的通报、处分情况,对工作开展实效良好的学院(部)进行通报表扬。

  4.加强氛围营造。加强考试舆论引导,做好正面宣传,积极营造充分备考、严肃监考、诚信应考的良好氛围,并做好被通报、处分的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工作。

  5.严格落实时限要求。在样卷交付、考前领卷、考后交卷、成绩登录、档案整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

   

 2024-2025-2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注意事项.pdf

 

 

教务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