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与行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根据《江汉大学关于开展产学合作共建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江教务[2022]3号)要求,经学院申报、教务处组织评审,决定对《金融学专业导论》等92门课程予以立项(详见名单)。
为保证立项课程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教学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对共建课程的运行管理负主体责任。学院应为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供相应条件,做好共建共讲课程的教学安排,随时跟踪项目开展情况,落实对共建课程的领导听课、同行听课、督导听课全覆盖,指导协助共建课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课程负责人是共建课程的直接责任人。课程负责人应主动对接合作单位,提前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在课程开课前一周将共建课程教学进度表交学院备案,课程安排调整后应及时报备。课程负责人应全程参与课程授课,做好紧急变更教学计划预案,协助校外授课人员做好课堂组织、辅导答疑、课程考核工作。课程结束后及时整理教学案例、多媒体课件、视频、题库等共建教学资源,总结教学报告。
学校承担共建课程校外授课人员讲课费用,按200——500元/学时标准发放外聘教师课酬。共建课程实行滚动建设,为保障教学效果,学校将组织对立项课程开展检查评估和结项验收。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