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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时间:2025-01-13浏览: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江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江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身体检查,审核其残疾证明,相关学院同意,教务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以下1人转专业(不占用正常转专业指标),现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号

原专业

现专业

1

张**

242227201324

智能制造工程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公示期自即日起共3天,即113日至115日。如对以上转专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联系电话:84226248

 

 

教 务 处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