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新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需提出转专业申请。患有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三)
2.转专业相关规定:
除下列情况外,其他各专业的学生都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本人高考科目与拟转入专业当年在湖北招生选考科目不同的;
(2)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跨大类转专业,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3)高考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文科类)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到仅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类的(理工科类)专业;
(4)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得转专业。
3.转专业实行自愿选择模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4.各专业的转入人数控制在学校公布的人数范围内。
5.每个本科学生可选报2个转入专业志愿。志愿二的统考科目必须与参加的志愿一统考科目相同方为有效。
6.本科可转入专业目录及限制条件见《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参考人数及考核形式》(附件一)。
二、转专业各时间节点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转专业计划及安排,11月4日在教务在线公布各专业可转入人数及考核方式。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1年11月4日—11月7日在教务在线转专业通知中下载、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二),未满十八岁的新生家长签字栏必须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转入专业务必严格依照公布专业填写。
报名学生应于2021年11月8日-11日早9:00至12:00下午2:00至4:30,将申请表交师生服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3.11月16日,教务处在教务在线上公布所有需考试专业考试地点与考试时间。
4. 11月23日前,教务处公布转专业预录取名单。学生转出学院到学籍科领取转专业预录取通知单下发给学生。12月17日前预录取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并按本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参加下学期选课。
本学期2021级学生仍在原专业就读,参加本学期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初正式进入新专业就读。凡期末考试中有作弊者或公共课(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不能正常上体育课的除外)总评成绩中有不及格课程的,取消预录取资格,仍在原专业就读。
预录取但未能成功转专业,导致多出的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三、录取原则
1.转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进行。
2.当有效申请人数≤接纳人数,学生直接录取。
3.当有效申请人数>接纳人数:有面试考核的专业,面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按照“统考科目成绩*70%+面试成绩*30%”(艺体类除外)计算,并排序,择优录取。
仅笔试考核的专业,按所有科目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4.新生体检结果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如学生申请转专业未录取,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整体情况进行调剂。
5.转专业第二志愿的录取将参考上述录取原则进行。
四、教学管理
1.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参加本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期末考试,所有成绩均如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纳入绩点计算,记入学籍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条件。
2.学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转入专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选课前应参加转入学院安排的选课培训(到转入学院报到时通知)。
3.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江汉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缴纳,按照《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它事项
转专业过程中,有政策疑问请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咨询,或致电027-84226248向学业学籍科咨询。对于转专业过程中有关违纪问题,可向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27-84225801。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不负责转专业政策的咨询。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一:2021级各专业可转入参考人数及考核形式.xlsx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