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1]13号),学校组织了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评审工作,经学院申报、专家组评审,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拟推荐对象:法律援助教学理论与实践教研室。公示期:9月5日——7日。
各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4226308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1]13号),学校组织了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评审工作,经学院申报、专家组评审,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拟推荐对象:法律援助教学理论与实践教研室。公示期:9月5日——7日。
各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4226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