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自查自评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基础,对教学工作进行系统梳理、自查建设和自我评价是自查自评的重要内容。为对照学校审核评估方案,全面梳理、总结、思考学校的教学经验和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凝聚共识、改进工作、提高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审核评估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组织安排
各学院成立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院教学督导为成员,另设1-2名工作人员。学院评估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评的具体工作,并撰写学院引导性问题答题材料及自评报告。
二、自查自评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教师集体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39号)、《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校教〔2016〕7号)等文件精神,对审核评估方案做到“把得准,吃得透”,通过认真学习,掌握精髓,认识到位。
2.撰写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3.各学院应对照审核评估方案的“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引导性问题”,逐项开展自查工作,汇总自查问题,对照111个“引导性问题”形成答题材料。
4.结合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工作,撰写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三、学院自查建设工作要求
1.加强对现有教学文件的规范清理工作(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实习实验报告等教学文件)。
2.结合评估要求开展各专项教学自查工作(教风、学风、试卷、论文、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实习基地等)。
3.参照回答《江汉大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111个“引导性问题”形成答题材料。
4.加强日常教学巡查,做好教学各环节的档案留存工作。
四、学院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1.自评报告的撰写要以“五个度”为主线,这也是审核评估的考察重点。“五个度”一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二是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三是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四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五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2.自评报告须包含“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对“审核要点”的诠释,要做到用事例和数据说话。数据一般要求用结构图示的方式表达,须对数据有必要的分析和陈述,数据须与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数据相对应。
3.以事实做支撑,认真、客观整理成绩,直面问题并能分析到位;以如何清晰地体现“五个度”为主线,文稿要求通顺,具有一定的逻辑性。
4.涉及学校总体情况及相关数据,可灵活处理,务必做到“审核要点”不缺项。
五、时间安排
1.4月29日前,各学院将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报校审核评估办。
2.5月13日前,各学院将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报校审核评估办。
3.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引导性问题”答题材料报校审核评估办。
4.12月31日前,各学院撰写完成自评报告报校审核评估办。
各类材料请通过OA系统工作便笺报至教务处宋子震,联系电话:84225107 18008637367。
江汉大学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二0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