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汉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江校教【2012】9号)文件要求,第9—13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要求、检查时间,认真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讲求实效,切忌走过场。
二、紧密结合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和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指标,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检查工作。
1.围绕审核评估,积极组织教师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以及学校迎评工作方案;
2.围绕已安排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项检查要求,做好试卷、毕业论文检查工作;
3.围绕在线课程建设,重点了解本学院已立项在线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和本年度申报情况;
4.围绕专业建设,重点了解本学院特色类专业项目建设、各专业拟开展建设措施及进展情况、新设专业建设需求情况;
5.围绕教学基本建设,重点了解本学院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课程教学大纲的增补情况;
6.围绕实验教学,重点了解实验教学秩序和实验室安全情况;实验技术人员承担(含指导)实验教学情况;实验教学文件的规范性检查;
7.围绕实践教学,重点了解本学院实习教学及校外基地、学生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全部实践环节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资料、项目管理及成果档案存档情况。
8.围绕学分制推进,重点了解本学院导师制工作情况、学生选课、培养方案执行等情况。
三、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迎评办将开展相关专项检查活动,请各学院于5月27日前提交期中总结报告。
同时,请各学院结合《江汉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做到常规工作检查留记录,重点工作检查抓落实。
工作联系:凌老师84226308 115648392 @qq.com
江汉大学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