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应届本科生毕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毕业工作通知如下:
1.2023届毕业时按照6月、7月两个批次办理毕业,不再安排9月份毕业批次。12月批次原则上仅针对当年参军的应届毕业生补授学位。
2.2023届毕业生学业安排
(1)预计在2023届毕业的学生需要重修的课程全部应于2022-2023第2学期当学期或以前完成,未完成的学生自愿办理弹性学制。预计毕业学生如需申请重修,需在2022-2023第2学期开学第4周前向学院教办完成申报,由学院教办统计上报教务处,相关重修事宜后续另行通知。
(2)预计毕业学生如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结束后无法达到毕业要求,无法顺利毕业的,学生自愿办理弹性学制,否则办理结业、肄业,避免出现空挂学籍。
(3)学校将在2023年5月10日左右组织1次学位外语考试,外语四级考试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可以报考,成绩仅当年有效。
(4)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第1-4周,将对2023届预计毕业生进行数据清理,按要求对学生进行学业预警。对于取得学分与年级专业建议修读学分差额25学分以上的学生,停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可以提前申请弹性学制,编入下一个年级。
(5)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毕业班学生需在第4周结束前完成复学、弹性学制等学籍异动。第4周以后不再接收毕业班学生复学申请。
请预计毕业学生对照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认真核查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尽早查漏补缺,确保按时毕业。
教 务 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