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组织2012、2013级学生课外锻炼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7浏览次数:5517

分类:教学公告    发布于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10:07   部门:Super User    点击数:3108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结合学校暑期工作会议精神及体育俱乐部教学相关要求,现就组织2012级、2013级学生课外锻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2、2013级学生。

二、时间、地点安排

1.锻炼周数:从本学期第八周至十九周

2.锻炼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6:30—7:30;下午:17:30-18:30。 

3.锻炼地点:南区田径场、北区田径场。

三、组织实施

1.学生课外锻炼主要分为早锻炼和下午自由锻炼,早锻炼以跑步为主,广播体操为辅;下午的锻炼形式学生自由选择;

2.在南、北区田径场每天各安排六名小助教,带领并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锻炼;

3.学生参加早锻炼每周不少于两次,参加下午自由锻炼每周不少于一次,本学期不少于36次。

4.为保证锻炼质量与统一管理,各学院进行分流锻炼安排(即确定一周内的两天为该学院固定锻炼时间,同时确定各学院锻炼地点),在规定时间外也可自由参加体育锻炼;

四、相关要求

1.参加课外锻炼将实行打卡考勤(每人每天只可打卡一次,一天内多次打卡按一次计算),除固定锻炼时间外,在其他时间参与锻炼的也算作打卡考勤,小助教在固定地点对各学院学生锻炼情况进行考勤。学生参加锻炼须带本人一卡通到指定地点刷卡考勤。

2.各学院辅导员应负责所属学生早锻炼出勤的督促检查工作,早锻炼之前,各学院辅导员将到指定位置进行签到;

3.学工处、体育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学生的课外锻炼情况进行抽查。

4.课外锻炼出勤统计由体育学院负责,负责考勤的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勤学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核评价

1.课外锻炼是学生素质教育大纲的必修内容,出勤率与大学体育成绩挂钩,未达到规定出勤次数,体育成绩按59分计算。

2.按照一学年学生的实际出勤率排名,排名前八的学院在学校秋季运动会上颁发“课外锻炼最佳组织奖”;出勤率排名前100名的学生颁发个人的“课外锻炼优秀奖”。

                                    教务处 、学生处、体育学院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