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第二学期开学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2-22浏览次数:1203

各学院、各教学承担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确保2月26日正常上课的要求,现对开学教学管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学院各单位对所属单位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排查,对离汉后未返回(截止到2月24日)的人员名单于24日下午4点前交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注明具体返汉时间(是否影响26日正常上课)。通知未返回的师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及时返校。

        2. 自26日开始,所有课程按课表安排正常上课。教师能正常到校上课的课堂,如少量学生没有正常返校,建议教师使用雨课堂组织教学,让教室学生和家中、路途中学生同步学习,或使用超星等教学工具授课,保证学生学习权益。不能返汉到校的教师实行线上教学,确有困难无法正常上课的应向学院请假,作好教学调整安排,按规定报备。

        3. 2月26日的室外课程提前做好调整预案,调整以更换合适的教学场地为主,27日至28日视天气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调整。

        4. 2月26日当天安排的缓考照常进行。各学院24日下午4点前点对点摸排缓考学生到校时间,不能到校参加26日缓考的,教务处调整缓考时间安排。27日是否调整视天气情况决定。

        5.各单位要做好教学巡查,检查上课安排、任课教师到课和课堂秩序情况,确保第一周教学秩序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正常;同时要关心保护师生,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灵活调整教学安排。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