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1学期 关于办理课程免听、免修的通知

时间:2023-08-26浏览:2880

     为方便申请和办理课程免听免修,现依据《课程免听免修管理暂行办法》,对有关办理流程进行规范,请各单位按学校文件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核学生的免听免修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讲清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文件按流程落实执行。

一、办理时间

课程免听非退役复学的课程免修的集中办理时间8月28日至9月10日。

(二)退役复学的课程免修办理时间为退役复学报到后两周内办理

二、办理条件

免听。因转专业、复学、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等原因出现课程冲突且具备较强自学能力的学生,或因课程重修产生冲突的,可申请已选课程免听一学期可申请一门课程免听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环节以及公共体育课、大学计算机基础、单设实验课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二)非退役复学学生免修。在指定高校或其他教育部门取得与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联的课程学分(含获得相应课程职业或等级证书)可申请免修。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环节等不得申请免修。

(三)退役复学学生的课程免修。退役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思想政治课、军事理论、公共体育课、心理健康教育及军事训练等课程与环节免修。

三、办理流程

课程免听免修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课程免听

1. 学生查询本人课表,记录冲突的课程、冲突节次、任课教师,对于冲突节次较多的课程,可以申请免听,依次通过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为审核通过

2. 学生在办理时间内,登录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选课】---【免听申请】,在已选中课程中找到准备申请免听的课程,点击【申请】,填写冲突原因、冲突节次、冲突节次与课程总学时的比例,冲突节次比例低于1/3的,建议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在冲突节次内请假,根据任课教师要求报告学习情况并完成作业。未选中的课程不得申请免听,确需申请的,先到教学办公室申请选课,再申请免听。

3. 学生所在学院在【网上选课】---【处理选课结果】---【审核免听申请(院(系)/部)】菜单中审核所属学院学生免听申请。审核时,可以在【网上选课】---【处理选课结果】---【选课结果检查】菜单中核实学生选课冲突情况。冲突节次比例大于1/3的,建议审核通过,不足1/3的,由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情况酌情审核。

4. 教务处在【网上选课】---【处理选课结果】---【审核免听申请(教务处)】菜单中审核已通过学院审核的免听申请。

5. 教务处汇总已通过审核的免听申请,由课程承担单位转任课教师备案,同时交学生所在学院备案

6. 学生在系统中查询免听办理情况,通过后,向任课教师报告,并根据老师的要求完成平时作业,按时参加考试

(二)课程免修(非退役复学学生)

1. 学生在免修办理时间内,登录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免修重修】---【申请免修】菜单中提交课程免修申请,根据类别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以jpg或pdf格式上传。以同类考试合格证明免修的,提交成绩单,如CET4成绩单、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2. 学生所在学院查询学生课表,确认该学生已选申请免修的课程后,在免修处理---【审核学生免修申请】---【审核学生免修申请(院系)】菜单中审批

3.课程承担单位免修处理---【审核学生免修申请】---【审核学生免修申请(承担单位)】菜单中审批审核前勾选“限院系审核通过”

4.教务处在免修处理---【审核学生免修申请】---【审核学生免修申请(教务处)】菜单中审批。

(三)退役复学学生课程免修

1. 学生填写经退役复学的课程免修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

2. 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表填写情况,核对该生拟申请课程的名称、代码及学分是否有误。申请范围是未修读的课程和已修读但分数低于90或优秀的课程,申请经退役复学免修的课程无需选课,若已选课,须退选。

3. 武装部审核。

4. 教务处审核,并统一录入分数

5. 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后的表格发回学生所在学院和武装部备案。

 

  

附件:

附件1:江汉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2:江汉大学关于大学外语课程免修的补充规定(2022) 16号.pdf

     附件3:《江汉大学参军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有关免修部分    的通知.docx

    附件4:《经退役复学的课程免修申请表》 - 更新.xlsx

 

教务处

202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