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18

一、考试时间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周一(826日)至第1周周五(830日)

2.考试时间段为一天两个时间段:1020-12201400-1600

二、考试对象及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和课程

三、编排考试及时间安排

1.819日,学院再次核对缓考名单是否有遗漏,同时确定考核方式(以线下考试为主)。

2.820日,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筛选缓考数据,并将校级公共课考试时间排定。各学院在系统中确定需编排考试的课程,并完成所有排考任务。

3.安排考场时,可以同一考场安排多门缓考课程。建议依次使用J03B207-212

排考操作方法:

(1)确定需排考的课程:课程考试→补考任务→确认课程补考学生:将左边对话框中需安排考试的课程拖入右下方的“已批准课程→补考学生”对话框中。选择课程后,需要刷新补考任务才能看到课程。

(2)进入“考试安排”页面,在“辅助安排考试时间/地点”排考时尽量选择上课冲突最小的时间段和集中的考场,所有考试确定后根据教务处分配的监考在“辅助安排监考人员”界面完成监考排考。编排缓考数据时,不能使用“允许5人以下考试冲突”功能。

4.821日,教务处导出排考数据,交印务中心印制试卷。

5.822号,发布缓考安排,学生可上网查询。

6.通知落实监考人员;从印务中心领取试卷,组织考试,并及时安排阅卷。

四、成绩录入

    为方便缓考不及格学生补选课程,建议缓考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及时提交纸质成绩单。

五、注意事项

各学院需提前提醒学生开学第一周考试,考试安排822日以后可以查询。

共用考场依次使用J03B207-J03B212。(有听力等特殊形式的,使用其他教室)

缓考排考时建议按人数从多到少的顺序设置课程考试时间。

所有课程考完后统一时间到J03A108交换试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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